核心要点:
- 1 根据目前披露的情况,在找不到原主人的情况下,投喂者肖某存在长期、直接的投喂行为,还包括带猫去洗澡、看病,对猫的行为有控制力。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肖某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 2 如果流浪猫狗在经营性的场所对他人造成了损害,场所经营者和管理者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 3 一方面提高饲养者门槛,另一方面强化饲养者的责任,这样就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宠物弃养的问题。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起案件在网上引发网友热议。吴某在一家羽毛球馆打球时,踩到流浪猫的肚子摔倒,构成十级伤残。吴某遂将羽毛球馆所属公司和流浪猫投喂者肖某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律师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及鉴定费,共计351062.72元。经法院审理,一审判决被告肖某赔偿原告240198.20元。
新闻一出,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投喂者赔24万元的话题迅速冲上热搜,并引发对于投喂流浪动物责任问题的讨论。
出于爱心投喂流浪动物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在公共场合被流浪动物抓伤咬伤,究竟谁该负责?流浪动物泛滥引发的社会问题,又该如何解决?
本期《一起来唠科》邀请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公共卫生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孙煜华教授,探讨流浪动物背后的困境与解法。
一、爱心投喂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一起来唠科:此次案件,肖某被判赔偿24万元,一个重要的依据是法院认定他与流浪猫构成饲养关系。法律上关于饲养关系是如何认定的?对于流浪动物,饲养和日常性投喂、偶然性投喂该如何区别?
孙煜华: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回顾《民法典》对于动物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条: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要判断流浪动物是否造成了他人损害的侵权情况,首先要判断这个流浪动物到底是不是遗弃、逃逸动物。如果它是遗弃、逃逸动物,那《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它的管理人、饲养员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如果它的动物管理人、饲养员不明,就要考虑谁是它的实际饲养人。而判断是否构成实际饲养关系,必须考虑要有长期的、直接的饲养投喂行为,对动物的行为具备一定的控制力,有能力去排除动物损害他人的风险。如果只是日常随机性的、偶然的投喂,是不构成实际的饲养关系的,也不需要承担相关责任。所以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回到这个案件,根据报道,尽管肖某辩称自己只是好心投喂流浪猫,并不是饲养员,更不是流浪猫的主人。但在找不到原主人的情况下,因为肖某存在长期的、直接的投喂行为,还包括带猫去洗澡、看病,有固定的活动场所等等,对猫的行为有控制力,法院据此认定肖某属于实际饲养员。那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肖某确实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当然,我注意到,这起案件中,被告肖某未出庭,可能没有展现全部细节,如果上诉的话,可能会发现一些新情况。
流浪猫(图源:视觉中国)
一起来唠科:这起案件让很多参与投喂流浪动物的爱心人士产生了忧虑,担心一不小心就被迫承担法律责任。他们该怎么做才能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孙煜华:很多人出于爱心投喂流浪动物,之后该流浪动物在公共场所造成了损害,投喂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这就是我刚才提到的,需要判断两者之间是否构成实际饲养关系,投喂人是否对流浪动物有控制能力。如果构成实际饲养关系,有控制能力,那么该动物发生了侵害行为,饲养人是需要为此承担相应责任的。但在实际判断方面,确实也有相对模糊的地方。我认为,如果该流浪动物是由不特定的多人在喂养,它纯粹是谁给食物就跟谁跑的,这就不构成实际饲养关系,投喂者对流浪动物也没有达到可控制的程度,因此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起来唠科: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对于饲养流浪动物责任问题的关注,那作为普通人,如果在小区里,或者商店内被流浪猫咬伤或抓伤,究竟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
孙煜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因此,如果流浪猫狗在经营性的场所对他人造成了损害,场所经营者和管理者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当然,这个责任是安全保障责任,是一种补充性的责任。如果找到了该流浪猫狗的原主人,那由它的原主人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找不到原主人,就由场所经营者和管理者承担安保责任。
二、流浪猫狗的问题,不能指望爱心投喂解决
一起来唠科:近年来流浪猫狗规模越来越大,且与日俱增。据《2021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数据显示,2021年流浪猫数量高达5300万只,流浪狗数量高达4000万只。不少小区都存在流浪猫泛滥问题,不仅可能导致动物生态问题,也可能增加伤人风险。既要改善流浪动物的生存条件,又要避免流量动物带来的生态问题和伤人风险,这种困境该如何解决?
孙煜华:流浪动物的数量庞大,且不断在增加,任其在公共场所内活动,始终是很大的安全隐患,确实可能会造成人身威胁,除了伤人,还包括一些传染病的感染和传播风险等等。因此流浪动物的治理问题,不能指望通过我们的爱心投喂来解决,而是需要我们的政府和社会共同来解决。
对流浪猫狗的治理,我们国家首先应该严格执行动物户口管理制度。比如在我国各个城市,养犬是需要上户口的,因为犬只的攻击性相对比较强,尤其是大型犬和烈性犬本身就是禁止饲养的。我觉得在此基础上,养猫也应该上户口。只有实行严格的宠物户口管理,我们才能从根源上减少流浪猫狗泛滥的现象。比如现在的猫牌、狗牌上已经可以放定位设施了,这就能最大程度避免宠物走失和遗弃的问题。
此外,对于现有的流浪猫狗,我们需要设置相对固定的动物收容所去安置它们。当然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谁来为这些设施买单?现在单靠我们政府的公共财政,很难实现。一个补充的途径,就是爱心人士捐赠收容设施,相比单纯的爱心投喂会更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宠物店一些闲置的猫舍也可以利用起来。
除了安置,还需要考虑到流浪动物的生存问题,这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尽量帮它们找到原先的主人来认领,没有主人认领的,也可以尽量让它们得到领养。当然,有的流浪猫狗属于二代三代流浪猫狗,你要去追溯它们的主人,是很难找得到的。如果既没有找到主人,又无法得到领养,长期安置喂养又无法承担大额的费用。这种情况之下,其实我们也可以考虑安乐死。比如美国有些州的法律就明确规定,在法定时间内找不到原主人又无人领养,且无法得到很好的安置的时候,就可以对其采取安乐死措施,减少动物的痛苦。此外,我们还需要对流浪猫狗采取节育措施,避免其在短时间内过度繁殖,进一步加剧流浪动物泛滥的问题。
为流浪猫狗“击掌”捐粮 武汉江汉路地铁站现“猫猫墙”(图源:视觉中国)
三、解决宠物弃养问题,需强化饲养者的责任
一起来唠科:流浪猫狗的治理问题,除了您刚提到的措施,针对饲养者,有哪些措施可以改善宠物弃养的问题?
孙煜华:一方面,我觉得可以对宠物饲养者进行资格审查。就像开车需要驾照一样,想要饲养宠物,饲养者也应该有相应的资格审查。比如意大利的动物福利法对于宠物主人资格就有一系列明确的要求,以确保宠物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和福利。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宠物主人资格要求:
基本养宠能力:宠物主人必须具备照顾宠物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宠物的饮食、健康护理、日常活动需求等。这要求宠物主人了解宠物的习性、需求和可能的健康问题,并能够采取适当的措施来满足宠物的需求。
经济能力:宠物主人需要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承担宠物的饲养和医疗保健费用。这包括购买宠物食品、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支付疫苗接种费用等。
居住环境:宠物主人需要提供适宜的居住环境,确保宠物有足够的空间进行活动和休息。对于某些特定宠物,如狗和猫,还可能需要提供室外活动空间或适当的室内设施。
遵守法律法规:宠物主人必须遵守意大利的动物福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宠物的注册、疫苗接种、绝育等方面的规定。此外,宠物主人还需要遵守关于宠物行为的规定,如禁止虐待、遗弃宠物等。
责任与关爱:宠物主人需要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和爱心,对宠物的健康和幸福负责。他们需要提供足够的关爱和陪伴,确保宠物在身体和心理上都得到充分的满足。
如果宠物主人无法满足这些要求,或者被发现虐待、遗弃宠物等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包括罚款、宠物被没收等。
另外就是要不断强化宠物饲养者的责任。很多人往往一开始养宠物的时候兴致很高,离不开,但养了一阵子之后,就腻了烦了,进而发生宠物遗弃的行为。按照我们的法律规定,你的宠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然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但我觉得仅仅有这方面的规定还不够,而应该在源头上采取更多综合的措施来减少流浪猫狗的泛滥问题。
在有的国家,故意遗弃宠物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比如在德国柏林,处罚最高金额甚至可以达到9万欧元。甚至在意大利,遗弃猫狗的行为被视为严重的刑事犯罪。根据意大利的相关法律,遗弃猫狗的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具体刑期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但通常可能包括一年以内的有期徒刑。
同时,意大利的法律还明确规定了对于虐待动物行为的处罚。虐待自己的狗或者无主人的狗造成死亡的,将被判有期徒刑4个月至2年;若虐待动物未致死,则判处3个月至18个月监禁,或5000至30000欧元罚款。
此外,如果因为将家养动物遗弃在公路而造成严重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受伤或死亡,遗弃者将被指控道路凶杀,最高可面临七年刑期。此外,还可能面临吊销或暂扣驾照等附加刑罚。
一方面提高饲养者门槛,另一方面强化饲养者的责任,这样就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宠物弃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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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动物,由肖某喂养,赔偿吴某二万六千七百七十五元整(伍拾万元整),吴某对此表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