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3月25日)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据公安部统计,在儿童交通事故案例中,由于“监护人监管不力”导致的事故,占总数的68.9%。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千万不要掉以轻心。
查处“飙车炸街”
发现有未成年人参与
最近,广西、湖南交警在对“飙车炸街”这一违法行为集中查处的过程中,发现有多名未成年人参与其中。“飙车炸街”,是指驾驶车辆以炫技、竞速、娱乐、赌博等为目的,在道路上超速行驶、追逐竞驶、频繁穿插变道、闯红灯、猛踩油门制造轰鸣噪声等严重危害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干扰市民生活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这种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公众安全,造成严重的后果。
近日,广西来宾交警接连接到群众举报,在城区主要路段经常有一群未成年人深夜飙车炸街,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存在安全隐患。
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民警 李丽妮:在城区滨江北路发现两辆涉嫌改装的电车,在对这些改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这些车身多处均有不同改装,功率远远超出出厂的参数,对驾乘人员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均构成极大威胁。
行动中,交警共查获违法人员7人,其中6名当事人未满18岁,有的还是在校学生,交警通知其监护人到现场接受处罚,并对涉及飙车的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
近日,湖南株洲交警接到群众举报,有一群少年夜里在大马路上来回“炫技”表演车技,不时还伴有巨大的轰鸣声。这辆白色摩托车驾车人就这样站在车子后座上,不时将车头抬起。随后驶来的黑色摩托车,车上搭载有一名乘客,驾车人不仅表演“翘头”,还不时将双脚伸出车子两边展示车技,而他身边就是其他快速行驶的机动车,十分危险。交警联合当地派出所一起进行了走访和视频排查,成功将参与飙车、炫技的三人抓获。
经查,参与飙车炫技的三人都是未成年人,周某和曾某15岁,乘客柳某17岁。他们不仅没驾驶证,驾驶的摩托车也没有任何手续。交警通知了三人的家长到场,责令其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落实好对家里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株洲交警支队云龙大队副大队长 张华: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未成年人飙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父母及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多数涉儿童交通事故
为监护人监管不力
据公安部统计,在儿童交通事故案例中,由于“监护人监管不力”导致的事故,占总数的68.9%。在孩子参与交通行为的过程中,千万不要掉以轻心。未到法定年龄,切勿让孩子驾车上路,以免发生事故,追悔莫及。
近日,江西赣州南康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在经过一处十字路口时,与一辆小汽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这名未成年人彭某受伤,两车受损。
经调查,此次事故中的摩托车骑车人彭某未礼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而且他是未成年人,属于无证驾驶,骑车时也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而机动车驾驶人则在行经无交通信号灯路口时观察不力,未能减速慢行及时采取避险措施,因此,双方应负同等责任。
前些天在山东淄博,一辆货车在路口转弯时,与一辆由未成年人骑行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骑车人当场死亡,乘车人受伤。交警经过现场勘查,判定货车驾驶人未避让直行车辆,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但两轮电动车骑行人员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执法过程中交警发现,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情况时有发生,而类似的违法行为,这不仅需要交警部门严格执法,也应该引起学校和家长的重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不能驾驶摩托车和机动车上路。事故分析表明,儿童青少年无证驾驶肇事死亡占比超四成。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研究部负责人 朱建安:比如有一些家长这个放任自己的孩子,未到法定年龄骑自行车,或者骑电动自行车,甚至是驾驶摩托车和机动车上路,这是家长放任了自己的监管义务,让自己的孩子在路上有安全隐患。
涉中小学生交通事故
集中在乘车步行和骑行
由于青少年行为突发性、不确定性强,部分孩子在道路上行走时随意、任性,在道路上恣意逗留、追逐打闹、低头玩手机甚至闯红灯,横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直接乱穿马路或翻越护栏等,同时由于身形较小,常处于机动车的视野盲区,驾驶人较难观察其存在。这些都是其特有的交通安全风险特征,容易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主要集中在乘车、步行和骑行这三种。来自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在涉及中小学生受到致命伤害的交通事故中,有38.9%是在乘车过程中,这里面最突出的是乘坐摩托车、乘坐小微型客车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此外,步行占36.3%,而驾驶摩托车和骑行非机动车占到24.8%。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研究部负责人 朱建安:而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儿童受到致命交通伤害的主要交通方式也不完全一样。学前儿童主要集中在步行,小学生则主要集中在乘车和步行,而中学生主要集中在驾驶摩托车和骑行非机动车中。
孩子玩滑板车玩具车时
父母更应多加注意和看护
贪玩好动是孩子的天性,但孩子们没有太多的交通安全意识。当孩子在玩滑板车、玩具车的时候,父母更应多加注意和看护,否则,危险可能就在孩子身边。
近日,在辽宁省大连市西安路商圈的这条斑马线上,一个小男孩脚踩滑板车跟在一名女士身后过马路,走到半路,小男孩突然闯入路口中央,前面的家长根本没察觉孩子的动向,好在正在执勤的交警看到了这个小男孩。
随后,交警将小男孩交到孩子妈妈手中,并对这位粗心的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再来看发生在江西抚州的这起事故,公共场所视频显示,事发当时,两名儿童在公路上玩滑板车并互相追逐,其中一名儿童骑行至马路旁时并没有观察来往车辆,并加速驶过马路,与马路旁驶来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好在车速不快,孩子并无大碍。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宣传教育研究部负责人 朱建安:滑板车、玩具车不属于交通工具,也不能在这个公众的道路上面去使用,所以如果孩子要骑滑板车、旱冰鞋,那么更应该去一些封闭的公园,或者是内部的一些小区,来保证自己的安全。家长首先还是要起到监管的义务,要正确地带着孩子,在他应该去玩的安全的地方去玩,不要放任孩子自行去上路,同时也要对孩子进行更好的一些教育。
交通安全进校园
提升学生防护能力
为了提高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各地交警走进校园,向在校学生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在河北廊坊,交警走进学校,向孩子们讲解车辆盲区的知识,并让孩子们体验车辆的盲区在哪里。
现场同学们在依次体验“司机”视角后,纷纷表示汽车不仅有“盲区”,而且前后左右都有不同范围的“盲区”存在。
在山东潍坊的宣传活动中,当地交警向孩子们讲解了什么是“开门杀”,和如何避免发生“开门杀”事故。
在广西贵港,交警采取网络直播的方式,向当地中小学生重点阐明未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二轮摩托车,非法改装、超速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的法律责任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陕西渭南交警则通过实物展示的方式,向孩子们讲解事故残骸车辆,让孩子们清楚地认识到“交通事故”带来的严重后果,为师生们树立“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理念。
陕西西安交警则把安全教育场地放在了农村小学,他们和当地非遗传承人一起,带着交通安全主题农民画走进课堂,将交通安全教育与传统文化美育相结合。
结论:
根据中国的统计数据,儿童交通事故主要是由于监护人监管不力所导致的,其中,“飙车炸街”现象尤为严重。这种行为的危害性很大,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公共安全和人们的生活环境。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加强儿童交通安全教育,尤其是防止他们参与“飙车炸街”这样的行为。此外,未成年人应当在学校和家长的监督下规范行为,避免他们在道路上随意玩耍,尤其不能忽视坐车、步行和骑行这三种常见但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方式。最后,加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防护能力也是十分重要的。全社会都应该行动起来,共同保障青少年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