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白杨)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称,近期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187批次样品,检出19批次样品不合格。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通告》显示,重庆市璧山区琳琳母婴用品店销售的、标称重庆玺宝商贸有限公司品牌运营的、江西人之初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玺宝®有机婴幼儿羊奶米乳(强化铁原味),其中维生素A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云南童之益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省广州棒棒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汕头市培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专用铁辅食营养补充品,其中维生素B12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根据本次抽检结果,《通告》指出,不合格食品涉及到多个省份和多个品牌。这反映出我国在食品监管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对于此次抽检中出现的问题,我有以下几个建议:
首先,相关部门应加大对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食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严惩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同时,也要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让他们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知道如何选择安全、健康的食品。
其次,对于那些未被发现或被查处的企业,应及时进行整改,并确保其产品质量的提升。同时,也应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系统,让消费者能够方便地追踪到他们购买的食品的信息。
最后,食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也应注意产品的质量控制,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只有这样,才能让消费者放心食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总的来说,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保障每一个消费者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