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苹果又迎来了一起反垄断诉讼,这次的原告来头很大,美国司法部和16个州一起向美国新泽西州联邦法院提起了诉讼,他们指控苹果利用其产品的硬件和软件的控制垄断了美国手机市场,损害了竞争对手、开发商以及消费者的利益,苹果公司的反竞争行为已经超过了它本身的手机和手表业务。
美国司法部长梅里克·加兰对外表示,美国最高法院对于“垄断”的定义是控制价格或者排斥竞争的行为。
美国司法部官员则表示,不排除通过这场诉讼去拆分苹果公司,从而解决掉这起反垄断的诉讼案件。
面对美国政府的来势汹汹,苹果确实怂了。
苹果给出了一个十分无力的解释去劝阻美国司法部不要起诉苹果。苹果称,遵守美国政府的监管规定,那么将会花费大量的资金,这将会阻止苹果公司推出新的产品和服务,这可能会损害到客户的需求。如果美国司法部胜诉,那么会打击苹果为消费者创造出所期待的技术的能力。
这种解释,任谁看了都知道苹果公司毫无底气,是在以一种恳求的方式让美国司法部撤诉。当天,受苹果被起诉的消息,苹果股价大跌4.09%,市值一夜蒸发超1100亿美元(约合8000亿元人民币),总市值下跌至2.65万亿美元,和英伟达总市值仅仅一步之遥。
美国司法部在新闻稿中称,苹果公司为了让消费者继续购买iPhone,他们阻止跨平台消息应用程序,限制了第三方的钱包和智能手表的兼容,而且还中断了苹果应用商店程度以及流媒体服务。
苹果是集合软件、硬件生态服务为一体的企业,美国司法部的起诉对于苹果的封闭商业模式构成了重大威胁。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苹果的体量变得越来越大,苹果将会在世界各国受到越来越多的监管。
美国司法部长梅里克·加兰称,苹果公司的iPhone占据美国智能手机市场65%以上的市场份额,苹果公司一直掌控着权利,这并非是苹果拥有优势,而是因为苹果公司的非法排他行为。
美国司法部一位官员在电话新闻发布会上,美国政府不排除拆分苹果公司的可能性。如果美国政府在这场案件中获胜了,那么美国政府将会考虑这种结构性救助措施。
如果美国政府成功拆分苹果的话,那么苹果公司将会成为《谢尔曼法案》诞生以来为数不多的拆分案例之一。美国司法部其实曾经在其他的反垄断案件中考虑使用《谢尔曼法案》,但是由于早前贝尔系统解体之后,美国政府就没有这样做过。
值得一提的是,所谓的《谢尔曼法案》其实指的是美国国会制定的第一部也是最基本的一部反托拉斯法,还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授权联邦政府控制、干预经济的法案。该法因由参议员约翰·谢尔曼提出而得名,正式名称是《保护贸易及商业免受非法限制及垄断法》。
《谢尔曼法案》规定,该法规定:凡以托拉斯形式订立契约、实行合并或阴谋限制贸易的行为,均属违法,旨在垄断州际商业和贸易的任何一部分的垄断或试图垄断、联合或共谋犯罪。违反该法的个人或组织,将受到民事的或刑事的制裁。
其中,反托拉斯法即反垄断法,是国内外经济活动中,用以控制垄断活动的立法、行政规章、司法判例以及国际条约的总称。
托拉斯是一种资本主义垄断组织形式。由许多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或在生产上有密切联系的企业,为了垄断某些商品的产销,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而组成的大垄断企业。比辛迪加更加高级、更加发达。英语trust的音译,原意为托管财产所有权。
美国司法部长梅里克·加兰强调,在诉状中,美国司法部强调苹果公司在智能手机市场是拥有这种能量的,如果没有受到来自于美国政府的挑战,那么苹果公司将会继续加强在智能手机领域的垄断。
根据上述文本,我们可以看出苹果公司的反竞争行为已经被多个国家提起诉讼,这表明苹果面临着严峻的竞争压力。同时,苹果拒绝接受美国司法部的要求,并通过各种方式试图抵抗这些诉讼。这说明苹果正在积极采取行动对抗反垄断法规。
针对这一情况,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1. 加强与市场的合作,减少不必要的市场份额争夺;
2. 合理规划供应链,确保产品稳定供应;
3. 加大研发投入,持续优化用户体验;
4.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这些措施需要苹果公司长期坚持,并且可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只有这样,苹果才能在这个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保持竞争力。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全球反垄断法规正在不断完善,苹果也需要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不断更新自己的规则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