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乐居财经 林振兴
代理商捅娄子,却让公司“擦屁股”,这在家居圈并不少见。例如,北京欧罗汇国际家居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欧罗汇”)与北京世纪百强家具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百强公司”)就上演过类似的戏码。
事件起因为,吕嘉(化名)主张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他与欧罗汇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安排他和另外三人固定车辆送货安装,公司提前一天派活,其所在车组运货量达到每月96万元即每人发放底薪9950元,如超出96万元,按超出部分的1%计发提成,每月10日前后转账发放上个自然月的工资和提成,车辆维修、损耗、油费、保险由同车辆的四人自行负担。
然而,之后欧罗汇提出取消底薪,吕嘉不同意,公司不再派活,2020年3月31日之后其不再去欧罗汇工作。他认为,“欧罗汇公司的上述行为系变相辞退,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欧罗汇却认为双方是承揽关系,该公司系百强公司百强品牌家具代理商。
经法院查明,吕嘉等车组成员按照欧罗汇指定的地址给其公司客户提供家具运送及安装服务,该服务系欧罗汇销售业务的组成部分,欧罗汇直接委托第三方以车款、包车款、承包费、工资等名义按月向吕嘉等车组人员发放劳动报酬,车组人员每天要按欧罗汇规定的时间出车,执行欧罗汇的规章制度,刘某代表欧罗汇对吕嘉等车组人员分派工作。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吕嘉与欧罗汇于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欧罗汇支付吕嘉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09450元,并支付吕嘉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未休年假工资9149.43元。
之后,欧罗汇因被吸收合并而向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注销登记申请,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0日决定准予注销登记。百强公司吸收合并欧罗汇,欧罗汇的债权债务由百强全部承担,故该公司应向吕嘉承担的用工主体责任也由百强公司承继。
据乐居财经查阅获悉,北京世纪百强家具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9800万,由陈晓太和张蓓分别持股90%和10%。
陈晓太,出生于中国最北的省份黑龙江人,1990年任北京百强木器厂厂长。1994年,他创办了北京世纪百强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并将一个小作坊发展成为国内首屈一指的家具制造品牌。
媒体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陈晓太开始进行轻资产化和去工厂化的痛苦转型。在他看来,家居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是“品牌、设计、服务”三大方面。而重资产的生产制造环节,则可以用在电子数码、化妆品等行业十分成熟的合作生产模式来替代。
过去的百强工厂,在陈晓太的引导下,由精心挑选的内部员工接收并进行再创业。“我直接把工厂给到员工,他们生产的产品在经过百强的严格质检后,以百强家具品牌进行销售”。
通过大刀阔斧的改革,陈晓太成功把过去的自有工厂变为合作伙伴,也将百强家具从过去的重资产制造企业,变成一家像苹果公司一样输出品牌、设计、服务的轻资产企业。同时,他用自己大胆的改革,让公司从千人规模缩减到60余人。
结论:由于吕嘉等车组成员与欧罗汇之间的实际劳动关系并非书面劳动合同的约定,且在庭审中欧罗汇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对吕嘉等车组人员进行了合理的指导和监督,因此法院作出了吕嘉等人与欧罗汇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判决。这种裁决意味着雇主有义务支付员工的加班费、年终奖等薪酬。
根据社会实际情况,企业和员工之间的雇佣关系应该明确地记录在书面劳动合同中。这样可以防止在劳动争议中出现纠纷,并保护员工的权益。同时,对于非全日制工作的员工,应当按照当地的规定支付加班费。
此外,企业在招聘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随意调整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薪酬标准,以免引发劳动纠纷。企业应当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